越秀区妇幼保健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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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标题: 关于HCG和定点产检问题·
咨询姓名: 阮玉山 咨询时间: 2017/7/28 13:26:44
咨询内容: 您好!我太太现在怀孕第7周第3天,医生告知需要在第11周做一个HCG检查,请问贵院是否有该检查服务? 另外以后产检想在贵院做检查,能否做定点,需要什么手续呢?谢谢
专家回复: 阮先生您好,我院可做β-Hcg检测。如孕妇本人已购买广州市生育保险(如使用男方生育保险则请自行到医保局定点即可),可在孕12周定点我院,定点后即可使用生育保险进行产检及分娩,具体流程如下:请携带1.《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。(由参保人或参保单位自行在医保局官网“www.gzyb.net”下载打印,按规定填写后由单位盖章)2.《广州市孕妇保健系统手册》。3.以下其中一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:户籍所在地的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;《广东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》或《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请表》;单位证明4.有效身份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:身份证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。5.近期小一寸彩色近照一张。备齐以上资料后交越华路50号院区2楼出入院办理处,1个工作日后即可取挂号凭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