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秀区妇幼保健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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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、器械、耗材及设备供应商接待指引
发布时间: 2014/8/27 15:25:14  浏览次数:7910

越秀区妇幼保健院药品、器械、耗材

及设备供应商接待指引

 

为了加强行风建设,增加工作透明度,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接待范围:药品、器械、耗材及设备供应商代表。

二、接待方式:

(一)网上接待:适用于首次递交或补充递交产品资料者。供应商登录我院网页:http://www.yxqfy.net下载相关表格,填写后连同产品资料附件电子邮件形式发到yxqfygys@163.com。邮件名称格式:产品通用名-公司名-代表名。例如:青霉素针剂-XX公司-张三。

提交资料清单:(所有资料均以电子版或扫描图片形式提供)

1)产品登记表(下载);

2)供应商代表名片;

3)供应商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;

4)产品“三证”;

5)产品介绍、说明书或彩页,包括品牌、型号;

6)本地区用户目录。

(二)现场接待:如我院有意向进一步了解产品情况,将邀请相关供应商代表到现场咨询。接待人员包括分管院领导、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,实行集体接待。接待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三、相关规定:1、严禁任何科室及员工私自接待供应商代表,严禁供应商代表私自进入科室进行产品推介活动,如有违规,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,并取消其产品供应资格。2、凡未预约的供应商代表一律不予现场接待。
 

越秀区妇幼保健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5月修订

附件一:产品登记表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