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社保年度如何办理门诊选点、改点手续?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发布时间: 2012/7/6 9:56:18 浏览次数:46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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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社保年度如何办理门诊选点、改点手续? (宣传通稿) 一、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是否都要重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? 不一定。原来已办理了选点手续,如果参保人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,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(急)诊就医,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院;如果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想更改选定医院的,则需要办理选点。 二、从未办理门诊选点,那么新年度首次申办门诊选点应如何办理呢? 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,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、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(急)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。 具体流程为: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凭参保人就医凭证在定点医院领取《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卡》),如实填写后贴于门诊病历上,定点医院同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及确认手续(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期间不予办理选点手续)。 三、新社保年度,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(急)诊就医的,该如何办理改点手续呢? 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,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,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厅办理改点。 四、新社保年度,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(急)诊就医,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,该如何办理改点呢? 如果新社保年度,就是自 特别提示:如果新社保年度希望改点又不具备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形的参保人,就不要去原选定医院办理门诊就医(去了也不要门诊记账)。 市医保局各分局及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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